11.3.1 新建工程
图 11-4 新建工程
➢ 点击新建可创建一个新的工程,程序列表处会出现一个根节点(New Project),此后的命令都在此根节点下,且选项卡自动切换到基础条件界面。
➢ 点击 Project_Program, 会出现工程根条件,此处可修改此名称。
➢ 新建工程时,如果当前工程未保存,会出现弹窗提示。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相应按键。
➢ 勾选添加到之前可在选定命名前插入一条新命令。
➢ 勾选添加到之后可在选定命令后插入一条新命令。
11.3.2 保存工程
图 11-5保存工程
➢ 点击最左侧的保存按键,输入名称,点击右侧的保存按键,进行工程保存。
➢ 工程文件以 xml 格式保存。
➢ 保存后的文件如果进行编辑,需进行保存操作。
➢ 保存后的文件可以在加载处显示,并且可参阅工程文件及日志导出小结进行文件导出。